我局于2024年6月14日受理了《年产*吨高纯石英砂、*吨人造板材石英精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1 | 年产*吨高纯石英砂、*吨人造板材石英精砂项目 | (略) 钦南区钦州港大道(原广西明利化工厂旧场址) | (略) | 广西 (略)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环评报告表公开本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电话:0777-* 0777-*
通讯地址: (略) 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133号窗、134号窗),邮编:*。
附件:年产*吨高纯石英砂、*吨人造板材石英精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本)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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