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乡城县正斗乡牦牛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创 (略) | (略) 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20栋7楼 | 9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创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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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乡城县正斗乡牦牛集群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1) 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工作。 (2) 本项目方案设计包含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包含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解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 到的设计上的技术性问题。 | (一)服务内容 (1) 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工作。 (2) 本项目方案设计包含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包含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解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上的技术性问题。 (二)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住建部、 (略) 住建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三)成果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提供审定后的相关报告及图纸的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 (四)质量要求: 合格(即: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9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光莲、曾朝坤、邓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单位:甘孜州乡城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 (略) 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香巴拉镇香巴拉南路106号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科远洋 (略)
地址: (略) 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方式:028-*-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624
四川中科远洋 (略)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