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土 (略) 编制了《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清秀山段B-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清秀山段B-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位置:地块位于广西壮 (略) (略) (略) 规 (略) 以东,清秀山以北,湖光 (略) 以南,地块面积为(略)m2。
地块现状:空闲地。
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调查地块2006年前,北部和西南部为鱼塘,其余部分为农用地,地块内主要社会活动为养殖鱼苗;2009年,地块西南侧鱼塘被填平进行平整,中北部鱼塘继续使用,无法得知鱼塘填埋土的来源。同时地块东面广汇·湖光 (略) 开始建设,使用地块东南侧部分场地作为临时堆料场,堆放石膏等建材。;2013年,地块中北部鱼塘继续使用,地块 (略) 域闲置;2014年地块中北部鱼塘被填平,整个地块同时进行场地平整,无其他社会活动。;2014至2016年阳家塘、清塘开始建设,在地块东南面搭建一工棚供施工人员使用,工棚内未存放有毒有害物质;2014年至2019年,地块闲置无社会活动;2020年至今,周边村民自行在地块 (略) 域(约7500m2)种植生菜、萝卜等蔬菜。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东面曾为桂林钢厂、 (略) 水泵厂。
三、调查结论
根据《报告》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本次调查场地内共设置了6个土壤采样点。土壤检测结果显示, (略) 两江 (略) 清秀山段 B-01地块土壤样品中除砷外,其他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略)-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砷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低 (略) 土壤环境背景值,经分析与地块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系背景值偏高造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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