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地点: (略) 江汉盐化工 (略) 1号
建设单位:晶瑞(湖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已建成的*类车间二内安装生产设备,配套废气和废水收集管道,在储罐区预留用地建设原料储罐和成品储罐,新建硝酸生产线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及相关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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