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房山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21 17:09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房山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一、第五章第三节技术要求(二)
1、删除详细技术要求中涉及“带#参数需提供广电总局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需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定的CQC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 (略) 查询界面截图及链接”两项内容。
2、删除北斗校时器中“#8、定时发送校时数据,支持应急广播系统校时协议”。
3、删除综合审日志计系统中“8.设备厂商为《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 (略) 》(GA/T 1788.4-2021)起草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原厂盖章证明);”
4、应急信息接入前置系统中“#备注:应急指挥中心(横向部门)对接服务系统软件需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澄清为“#备注:应急信息接入前置系统需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二、第四章评标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内容及承诺、服务人员及能力、技术培训、保障措施、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内容和承诺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行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6-8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3-5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1-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删除:投 (略) 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工信部颁发的技师级以上线务员资格证:具备10人(含)及以上得3分,5(含)-10人(不含)得2分,5人(不含)以下得1人,不具备相关人员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07-01 13: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房山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 (略) 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B座605
联系方式:李工,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