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乡羊坊滩村肉牛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泉乡羊坊滩村肉牛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招 (略)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草料棚1座,建筑面积990.0m?,建筑高度6.0m;青储池1座,占地面积为2600m?,容积9000m?;蓄水池2座,占地面积为792.0m?,容积3000m?,配套供水设备1套;泵房1座,建筑面积52.19m?,建筑高度3.45m;室外供电线路、供水管网、大门、消毒池等。
2.2 建设地点:柳泉乡羊坊滩村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柳泉乡羊坊滩村肉牛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柳泉乡羊坊滩村肉牛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略) 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务综合楼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马文文
电 话:095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 编:*
联 系 人:汪甜甜
电 话:0951-*
传 真: /
宁夏诚卓 (略)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