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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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茂名监狱出租资产维修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在监理服务期内对茂名监狱出租资产维修维护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含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如有需要,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协助委托人办理与政府相关手续、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进度计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668-*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要求(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并向委托人报告;(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经委托人同意后,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4)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参与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并参与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 |
服务金额 | ¥56,000元 至 ¥1元 |
金额说明 | 一、监理服务费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调整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0.85、高程调整系数取1.0。经测算,监理费约5.*元,以此作为最高限价。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二、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30%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竣工验收及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监理费合同款的100%。上述款项付款前,监理方需以支付申请书获得委托人同意,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等相关报账资料给委托人,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6-1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