荫平镇乐英村2024年助农电商销售综合体建设项目(联动大鹏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 年 12 月 24日 —— 2024 年 12 月 26日)
项 目 名 称 | 荫平镇乐英村2024年助农电商销售综合体建设项目(联动大鹏建设) | ||||
招 标 人 | (略) 荫平镇新拱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 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023-# | |||
荫平镇乐英村2024年助农电商销售综合体建设项目(联动大鹏建设)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中 标 人 | 重庆 (略) | 中标价(元) | #.49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荫平镇新拱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 电话 | # | ||
招标人: (略) 荫平镇新拱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4年12月2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12月24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 (略) 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