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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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 |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 | (略) 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 内蒙古 (略) | 本次新建项目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起点为甘其毛都口岸 AGV 无人驾驶智能通关及集装箱海关监管场所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的南侧,桩号 AK0+000,坐标为E107°38′6.50683″,N42°23′50.62140″,路线下穿甘泉铁路桥后,终点与 G331 衔接,桩号 AK6+486.437,坐标为E107°38′51.79697″,N42°20′18.35437″,全长约6.486km(路线长度不含 AGV 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范围),路线呈南北走向。AGV 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长300 m、宽 48 m。 | 施工期: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粉状加盖苫布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对已回填后的沟槽,也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也向地面洒水抑尘。 (2)本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堆放在场地上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对不能及时清运的渣土、垃圾等,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对施工经过路面清扫保洁,防止产生扬尘。 (3)对施工围挡的要求 ①对施工围挡进行规范设置,工地出入口需硬化。施工现场必须沿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落地防溢围挡,除固定出入口外,不得留有缺口,不得出现场内物料浆水等外溢污染周边环境现象。施工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m,围挡高度要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②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及时调整施工围挡的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按照相关要求应当采取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③在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等工程基本信息,公示牌总长度不得超过主入口侧围挡长度的1/3,且不超过10m,不能采用大幅彩色宣传图画。 ④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砂石粉状物料的堆放加盖苫布,不得依靠围挡挂设各类施工物件。围挡内材料堆放应距围挡0.5m以上,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8m。 ⑤施工围挡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应设置规范安全警示照明装置,并保证设施正确、正常运行使用。 ⑥施工围挡设置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围挡拆除时限标准,在工程竣工前及时拆除围挡,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各类建材应进料有序,原则上不超过一周的施工用料。建材堆放应设置标牌,实现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当整齐有序,无场外和占道(绿地)堆放物料现象,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筑施工材料。对于场地内易起尘的物料均采取袋装、覆盖等遮挡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均进行了绿网覆盖。 (5)大风天气逐渐增多,应针对施工任务和施工场地以及天气状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6)对于施工现场的弃料,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废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堆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采用防尘布苫盖,尽量不露天敞开堆放,并应对其经常进行洒水。 (7)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 (8)对施工车辆尾气的控制措施 ①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项目周边路网发达,附近城镇均有维修保养机械的能力。 ②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的检测,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应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施工车辆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9)禁止施工单位从事下列行为:堆放与施工无关的其他物料,搭设生活设施;利用围挡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墙体使用;围挡内泥浆外漏;将围挡作挡土墙使用。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100%、施工现场渣土物料覆盖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施工现场洒水清扫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六个百分百。 (10)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预制场及搅拌站应采用集中拌合方式,并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敏感点上风向,以尽可能降低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总之,道路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距离环境敏感区域较近时,影响更大。但是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影响也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依托租住物流园区污水处理管网处理,依托可行,不外排。 (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本项目施工所需机械均为常用机械,项目附近的城镇均具备修理保养条件,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的保养维修。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禁止随意倾倒一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对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为降低和消除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弃。对于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等,应按施工计划运输建筑材料,避免堆存,对于剩余的、尚能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用于其余路段,对于不能使用的废料应及时由有关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垃圾收集设备须严格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下渗引发地下水污染事故。 (3)本项目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量较小,分段施工、缩短挖填周期,防止水土流失等,道路先期施工过程中,使路基工程与排水、植树种草等防护工程同时完成。 (4)本项目挖方75411m3,填方*m3,填方大于挖方,借方均外购,不设取土场,废方20814m3,为特殊路基,均运送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不必要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如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午休时间尽量安排低噪声作流程且须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施工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报环保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 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保护施工人员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对距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6)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由于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客观环境限制,即使采用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噪声、振动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7)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 (略) 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8)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到最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在施工阶段是发生较为明显和集中的阶段,因而这一期间的生态保护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工作性质也更为重要。施工期由于施工人员的践踏,在施工道路周围的荒草地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区域内的表土将被铲去或被填埋,从而施工完成后的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的恢复。施工期结束后,恢复施工人员的践踏土地范围内的植被,播撒草籽,植被的恢复将可弥补植物物种多样性的损失。施工期对植被的破坏将可能会降低沿线区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本项目新增占地*m2,其中永久占地*m2,临时占地13560m2,永久占地对项目所在地植被群落将会造成永久性的破坏。项目位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施工营地可依托物流园区,项目不设置施工便道,施工便道依托已有道路国道 (略) 道S212以及县乡道路,本项目路线终点与 G331 衔接,物料的运输均可依托已有道路。但施工期由于施工人员的践踏,在施工场地周围的荒草地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区域内的表土将被铲去或被填埋,从而施工完成后的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的恢复。 本次工程施工结束后,将逐步进行施工场地的践踏范围内的植被恢复。 对此,主要是采取得力对策尽可能地消除各种不良影响,减少污染。 (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②凡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③ 施工结束后应对道路沿线的土石方、筑路垃圾等固废废物进行全面清理。 (2)深挖高填路段环境保护要求 ① 深挖路段应采用碎落台开挖方式,施工中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力争在雨季来临之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② 高填路段对路堤段清理表土的基础上,采取分层填土、压实的施工方法,及时修整边坡,直至达到路堤高度,对路堤边坡及时植草绿化,并同时修建边沟,以防止水土流失。 (3)生态补偿措施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新建对草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主线路基占地及交叉工程占地方面,可以通过异地补植等措施恢复占用区域的草地结构,建设单位提供移栽费用。运行期:1.环境保护措施 对路堤边坡进行拱形骨架结合植草防护。 2.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煤炭及铜粉,因此车辆发生翻车、着火、爆炸或泄漏等恶性事故的概率较小,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类型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并渗入地下,为防治此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 ①设置警告路标,告诫司机谨慎驾驶 根据我国近年来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统计结果,致使车辆发生泄漏、翻车、着火或爆炸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司机驾驶失误。显然,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减少司机的驾驶失误,因此必须加强道路运营期的司机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并有切实的管理措施。 ②制定运营期对该路段交通运输的特殊管理规定制度 运营期间,不允许装载不严的车辆上道路;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3.环境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①运营期组织技术和操作技术交流,提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水平。 ②要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 ③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2)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解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结合本工程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本工程监测计划表。 |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3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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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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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 |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 | (略) 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 内蒙古 (略) | 本次新建项目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起点为甘其毛都口岸 AGV 无人驾驶智能通关及集装箱海关监管场所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的南侧,桩号 AK0+000,坐标为E107°38′6.50683″,N42°23′50.62140″,路线下穿甘泉铁路桥后,终点与 G331 衔接,桩号 AK6+486.437,坐标为E107°38′51.79697″,N42°20′18.35437″,全长约6.486km(路线长度不含 AGV 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范围),路线呈南北走向。AGV 南侧进出口连接线广场长300 m、宽 48 m。 | 施工期: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洒水、粉状加盖苫布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对已回填后的沟槽,也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也向地面洒水抑尘。 (2)本项目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堆放在场地上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对不能及时清运的渣土、垃圾等,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对施工经过路面清扫保洁,防止产生扬尘。 (3)对施工围挡的要求 ①对施工围挡进行规范设置,工地出入口需硬化。施工现场必须沿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落地防溢围挡,除固定出入口外,不得留有缺口,不得出现场内物料浆水等外溢污染周边环境现象。施工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m,围挡高度要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②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及时调整施工围挡的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按照相关要求应当采取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③在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等工程基本信息,公示牌总长度不得超过主入口侧围挡长度的1/3,且不超过10m,不能采用大幅彩色宣传图画。 ④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砂石粉状物料的堆放加盖苫布,不得依靠围挡挂设各类施工物件。围挡内材料堆放应距围挡0.5m以上,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8m。 ⑤施工围挡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应设置规范安全警示照明装置,并保证设施正确、正常运行使用。 ⑥施工围挡设置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围挡拆除时限标准,在工程竣工前及时拆除围挡,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各类建材应进料有序,原则上不超过一周的施工用料。建材堆放应设置标牌,实现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当整齐有序,无场外和占道(绿地)堆放物料现象,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筑施工材料。对于场地内易起尘的物料均采取袋装、覆盖等遮挡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均进行了绿网覆盖。 (5)大风天气逐渐增多,应针对施工任务和施工场地以及天气状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6)对于施工现场的弃料,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废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堆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采用防尘布苫盖,尽量不露天敞开堆放,并应对其经常进行洒水。 (7)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 (8)对施工车辆尾气的控制措施 ①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项目周边路网发达,附近城镇均有维修保养机械的能力。 ②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的检测,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应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施工车辆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9)禁止施工单位从事下列行为:堆放与施工无关的其他物料,搭设生活设施;利用围挡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墙体使用;围挡内泥浆外漏;将围挡作挡土墙使用。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100%、施工现场渣土物料覆盖100%、施工现场地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施工现场洒水清扫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六个百分百。 (10)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预制场及搅拌站应采用集中拌合方式,并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敏感点上风向,以尽可能降低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总之,道路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距离环境敏感区域较近时,影响更大。但是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影响也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依托租住物流园区污水处理管网处理,依托可行,不外排。 (2)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本项目施工所需机械均为常用机械,项目附近的城镇均具备修理保养条件,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的保养维修。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禁止随意倾倒一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对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为降低和消除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弃。对于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等,应按施工计划运输建筑材料,避免堆存,对于剩余的、尚能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用于其余路段,对于不能使用的废料应及时由有关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垃圾收集设备须严格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下渗引发地下水污染事故。 (3)本项目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量较小,分段施工、缩短挖填周期,防止水土流失等,道路先期施工过程中,使路基工程与排水、植树种草等防护工程同时完成。 (4)本项目挖方75411m3,填方*m3,填方大于挖方,借方均外购,不设取土场,废方20814m3,为特殊路基,均运送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不必要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如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午休时间尽量安排低噪声作流程且须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施工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报环保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 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保护施工人员 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对距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6)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由于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客观环境限制,即使采用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噪声、振动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7)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 (略) 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8)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到最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在施工阶段是发生较为明显和集中的阶段,因而这一期间的生态保护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工作性质也更为重要。施工期由于施工人员的践踏,在施工道路周围的荒草地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区域内的表土将被铲去或被填埋,从而施工完成后的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的恢复。施工期结束后,恢复施工人员的践踏土地范围内的植被,播撒草籽,植被的恢复将可弥补植物物种多样性的损失。施工期对植被的破坏将可能会降低沿线区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本项目新增占地*m2,其中永久占地*m2,临时占地13560m2,永久占地对项目所在地植被群落将会造成永久性的破坏。项目位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施工营地可依托物流园区,项目不设置施工便道,施工便道依托已有道路国道 (略) 道S212以及县乡道路,本项目路线终点与 G331 衔接,物料的运输均可依托已有道路。但施工期由于施工人员的践踏,在施工场地周围的荒草地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区域内的表土将被铲去或被填埋,从而施工完成后的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的恢复。 本次工程施工结束后,将逐步进行施工场地的践踏范围内的植被恢复。 对此,主要是采取得力对策尽可能地消除各种不良影响,减少污染。 (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②凡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③ 施工结束后应对道路沿线的土石方、筑路垃圾等固废废物进行全面清理。 (2)深挖高填路段环境保护要求 ① 深挖路段应采用碎落台开挖方式,施工中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力争在雨季来临之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② 高填路段对路堤段清理表土的基础上,采取分层填土、压实的施工方法,及时修整边坡,直至达到路堤高度,对路堤边坡及时植草绿化,并同时修建边沟,以防止水土流失。 (3)生态补偿措施监管场所外调专用通道新建对草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主线路基占地及交叉工程占地方面,可以通过异地补植等措施恢复占用区域的草地结构,建设单位提供移栽费用。运行期:1.环境保护措施 对路堤边坡进行拱形骨架结合植草防护。 2.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煤炭及铜粉,因此车辆发生翻车、着火、爆炸或泄漏等恶性事故的概率较小,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类型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并渗入地下,为防治此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 ①设置警告路标,告诫司机谨慎驾驶 根据我国近年来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统计结果,致使车辆发生泄漏、翻车、着火或爆炸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司机驾驶失误。显然,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减少司机的驾驶失误,因此必须加强道路运营期的司机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并有切实的管理措施。 ②制定运营期对该路段交通运输的特殊管理规定制度 运营期间,不允许装载不严的车辆上道路;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3.环境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①运营期组织技术和操作技术交流,提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水平。 ②要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 ③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2)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解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结合本工程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本工程监测计划表。 |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