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锦州25-3油田开发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锦州25-3油田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锦州25-3油田开发项目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23.5米。项目新建1座4腿无人井口平台JZ25-3WHPA;新建1座4腿有人井口平台JZ25-3WHPB;新建1条JZ25-3WHPA至JZ25-3WHPB的海底混输管道、新建1条JZ25-3WHPB至JZ25-1S WHPC的海底混输管道、新建1条JZ25-3WHPB至JZ25-3WHPA的海底注水管道、新建1条JZ25-1S WHPA至JZ25-3WHPB的海底电缆、新建1条JZ25-3WHPB至JZ25-3WHPA的海底电缆;改造现有JZ25-1S WHPA、JZ25-1S WHPC、JZ25-1S CEP、JZ25-1S CEPF、JZ25-1S EPP平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卫权辉
电 话:022-*
邮 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京信大厦25层
联 系 人:李明月
电 话:022-*
邮 箱:*@*ttp://**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网页下方链接获取及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石油(中国) (略)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