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长寿湖镇狮云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地理位置: (略) 长寿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的通知》(水保〔2019〕160号),2023年12月21日, (略) 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长寿湖镇狮云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观看了项目区影像资料,听取了各方的汇报,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目标值,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