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 年度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
补充设计监理四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JZX-*)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 年度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充
设计监理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 年度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
补充设计十三标段、十四标段至二十标段、二十一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 年度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
充设计监理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3 年度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新增资金补
充设计监理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本次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
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
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上传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获取时间:每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
30(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
楼 1104 号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楼 1603 号房
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楼 1603 号房
开标厅
七、其他
1、预算金额:*.00 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 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
印发的通知》
(财库〔2021〕20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
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
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张涛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楼 1104 号房
联 系 人: 邓锦霞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