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XXX-2024-GK-A11-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因项目需求调整,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宁夏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222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56、57、104、114、135、171、229号药品以外), (略) 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更正为“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宁夏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216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15、28、29、51、56、57、104、114、120、135、170、171、229号药品以外), (略) 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
2、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现更正为“2024年0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 (略) 或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沙湖大道20号
联系方式: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志成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孟姌
电话:0952-#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香玉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志成 (略)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