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村
建设内容:根据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总体规划,拟在园区内设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t/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p0x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地点设在 (略) ,公众可去该地点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QZx1Ld7fXV6_uCAw提取码:60a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 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信函或将公众意见表直接递交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 (略) ,于先生,*
递交地址: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村
评价单位:辽宁山青 (略) ;联系人:李先生*,*@*q.com。
递交地址: (略) 沈河 (略) 168-2号(1-37-1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意见和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