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中城 (略) 温泉镇水系治理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温泉镇水系治理提升工程 | (略) 环翠区温泉镇水系流域 | (略) 中城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42920万元, (略) 环翠区温泉镇水系流域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岸景观提升工程。河道清淤:河道长16500m,河道宽90m,清淤深度2.6m,清淤量386.1万m3。河岸护岸:包括护砌、挡墙加固,护岸长度12100 m。交叉建筑物:包括溢流坝20座、拦沙坎10座、漫水桥4座、生产桥2座、交通桥1座。河岸硬化工程:建设甬路,场地铺装等,硬化面积6万m2。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面积35万m2。停车场工程:停车场面积1.5万m2,停车位500个。 | 一、施工期 1.对河流水质环境影响:悬浮泥沙的影响范围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施工作业时,禁止直接向河流排放油污水和其它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依托温泉镇各公厕化粪池处理。 2.对河流生态环境影响:悬浮泥沙可能引起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水体浮游植物生产力下降,游泳生物的回避效应使得该流域的生物量有所下降,施工结束后逐渐得到恢复。 3.对*域生态环境影响:临时占地建设后恢复地貌,无树木砍伐,严格规范施工作业,对植被的影响较小,对土壤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处理,植被恢复,减少发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3.对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扬尘会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避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 4.对声环境影响: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对运输车辆采取控制车速、减少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就会消失。 5.固体废物处置:清理的河道淤泥交有资质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沿线清理的垃圾,统一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垃圾处理场处置,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 二、营运期 对局部空气环境、河流生态环境、*域生态环境、生态多样性等均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