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 (略) 新都航空 (略) 建设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监理 工程监理(含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航空 (略) 新都航空 (略) 建设项目 (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社会〔2024〕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航空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航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24〕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正科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石板滩街道。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共15个单体,包含: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北区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产教融合基地、门房及其他用房(门房,垃圾房,停机坪工具间),配套建设运动场、道路、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2.3 服务期限:
2.3.1 工程监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及交付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2 造价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审核/审计完成后止(造价咨询人应视项目具体情况和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
2.3.3 工程质量检测: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现场检测工作完成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2.4 招标范围:
2.4.1 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4.2 造价咨询: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3 工程质量检测:除人防检测、消防检测、电梯、行车等特种检测外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桩基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现场检测、主体结构/钢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幕墙检测、装饰装修检测、防雷检测、空气检测、环境检测(含土壤氡气检测)等该项目检测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3)①具有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类别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②具有新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类别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③具有新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①或②或③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②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3日 开始登(略)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航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9 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卢老师
电 话: 028-(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正科 (略)
地 址: (略) (略) 新都 (略) 1288号派都广场1栋C座3楼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略)-04-0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