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采购编号:JKJT-2024-FW(略))
(二)采购人: (略)
(三)采购内容: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最高限价:¥(略).00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根据《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五条第(十一)点规定:4.经集团公司批准采用的其他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直接采购对象:广西 (略)
四、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日18:30至2024年12月3日18:30
五、公布公示媒介
广西北 (略) (略) (http://**)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略)
递交地址: (略) (略) 158号 (略) 1号楼1308室
联系人:罗观凤
联系电话:0771-(略)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电话告知,同时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 (略) 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 (略) 合格供应商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略) 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 (略) 采购工作办公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略)(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略)
2024年12月2日
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智能清分结算技术应用研究采购项目(一标段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采购编号:JKJT-2024-FW(略))
(二)采购人: (略)
(三)采购内容:乘车码接入子系统技术服务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最高限价:¥(略).00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根据《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五条第(十一)点规定:4.经集团公司批准采用的其他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直接采购对象:广西 (略)
四、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日18:30至2024年12月3日18:30
五、公布公示媒介
广西北 (略) (略) (http://**)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略)
递交地址: (略) (略) 158号 (略) 1号楼1308室
联系人:罗观凤
联系电话:0771-(略)
电子邮箱:*@*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电话告知,同时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 (略) 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 (略) 采购管理办法》《 (略) 合格供应商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略) 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 (略) 采购工作办公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略)(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略)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