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禾 (略) 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县禾 (略) 治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莲花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莲花县琴亭镇、升坊镇、良坊镇。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242.*元,本次标段招标控制价*.83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疏浚排水渠道2255m, 加固排水渠8749m,其中良坊镇段3700m,琴亭镇段 2341m,升坊镇段 2708m,新建排水涵管11座,重建 (略) ,新建涵闸1座。建设地点:琴亭镇、升坊镇、良坊镇3个乡镇。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6)拟派本次施工标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 (略) 理。
(7)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提供公示截图,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帐号、上传信息 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30日起至 2025 年1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略)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5根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执行。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系统评标,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7中标人应按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规定时间按时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并于签订合同前开设好农民工专用账户。
7.8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 (略) 理;
7.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莲花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10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 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 , 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11 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 ”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 (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 ”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花县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莲花县琴 (略) 33号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莲花县琴亭 (略) 吾舍空间四楼
3、行政监督部门
莲花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莲花县支行
2、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莲花县支行
3、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莲花支行
4、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萍乡莲花支行
5、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莲花支行
6、户名: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莲花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