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 (略) :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 (略) 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4年2月1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对该项目的批复,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304-*-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建饶镇饶平 (略) 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拆除平房约187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约1462立方米;新建一幢两层综合楼、消防泵房及水池,总建筑面积约758.64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室外混凝土地埕硬化、室外给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同时购置设备一批。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709.*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61.*元、设备费1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元、预备费33.*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