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现将“广 (略) 广宁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 (略) 广宁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积工业园
建设单位:广 (略)
项目简介:建设单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积工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6"28.03",北纬23°30"40.06"。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一期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额的5.8%。项目一期生产电熔锆刚玉砖8610t/a、电熔氧化铝砖300t/a、电熔高锆砖90t/a。
2019年4月11 日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宁环函〔2019〕14号。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8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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