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 (略) (聂荣县 (略) )1- (略) 房屋出租 |
标的名称: | 拉 (略) (聂荣县 (略) )1- (略) 房屋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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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2 | 挂牌价格: | *** 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16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5-27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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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资产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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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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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 4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租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租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标的出租无特殊要求,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等即可,租期为五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交付租赁房屋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50万元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押金),待租赁期满后若无《房租租赁合同》内所涉违规现象,全额无息退还;出租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向承租方开具收据。租赁期满承租方无拖欠房屋租金、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且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返还出租方的,出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押金)。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发生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予抵扣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西 (略) 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 (略) 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支 (略) 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等,因使 (略) 产生的其他费用。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承租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出租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5、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改造或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必须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改造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要求回复原样的,承租方需按照要求恢复。 6、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 (略) 或部分转借、转租、分租、转让他人使用,更不得以合伙合作等形式变 (略) 或部分转借、转租、分租、转让他人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8、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 9、因承租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或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改造或装修剩余附加值 (略) 有,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补偿;租赁期满,承租方改造或装修剩余附加值 (略) 有,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不 (略) 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1、标的查看联系人:阿旺加措 电话: *** 12、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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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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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旦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央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西 (略) (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xzcqjy.com)及第四产权(www.d ***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西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西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西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
风险提示 | ||||||||||||||||||||||||||||||||||||||||||||||||
西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西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