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阳路、经十路等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二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阳路、经十路等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 2023-08-8、SGZ[2023]482-GC133
3、工程概况及内容:本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阳路、经十路等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二次),建设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紫阳路和经十路的土方、微地形、绿化、苗木栽植及铺装、景石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86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工期: 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企业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4、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企业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6、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
办理CA证书:http://**-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
3、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网址为http://**: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注:评标过程中若主体库资料显示不全面,不得作为废标的依据)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大写:***万*仟*佰元整 ,小写:*.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
注:(1)缴纳方式详见: (略) 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 “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万*仟*佰**元整(¥*.00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万零*仟*佰**元整(¥*.00元);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http://**:10094/smxbaohan/ 进行操作,如果有问题,可咨询:0398-*、40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第二开标室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九、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和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398-*
招标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项目联系人: 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三门峡经济开发分陕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开发区双创园C座210b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