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设计服务机构负责对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2025年设施设备大中修项目(外墙及琉璃瓦开裂脱落部分维修、 (略) 围栏及附属设施维修)进行深化设计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设计服务机构参与比选投标。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二、项目名称: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2025年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比选
三、采购预算:
此项目的预估价为人民币*.00元(最终以财政批复的项目设计资金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2025年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外墙及琉璃瓦开裂脱落部分维修、 (略) 围栏及附属设施维修;
(二)项目深化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出具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三)完成时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内容。
五、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资料);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材料);
(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截图证明材料);
(六)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六、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下午17:30时;
(二)地点: (略) 南明区箭道街23号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七、比选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比选方式: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获得本次项目的候选设计服务资格;
(二)比选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八、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比选分值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要求:
(一)比选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不做要求,因密封不严导致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所有提交文件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协助采购方完成财政资金评审事宜;
(五)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如供应商报名家数、通过资格审查家数不足三家时,本项目本次比选作废标处理,择期另行组织招标。
附件:
1.比选评分标准
2.投标函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二、项目名称: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2025年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比选
三、采购预算:
此项目的预估价为人民币*.00元(最终以财政批复的项目设计资金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2025年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外墙及琉璃瓦开裂脱落部分维修、 (略) 围栏及附属设施维修;
(二)项目深化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出具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三)完成时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内容。
五、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资料);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材料);
(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截图证明材料);
(六)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六、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下午17:30时;
(二)地点: (略) 南明区箭道街23号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七、比选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比选方式: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获得本次项目的候选设计服务资格;
(二)比选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八、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比选分值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要求:
(一)比选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不做要求,因密封不严导致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所有提交文件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协助采购方完成财政资金评审事宜;
(五)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如供应商报名家数、通过资格审查家数不足三家时,本项目本次比选作废标处理,择期另行组织招标。
附件:
1.比选评分标准
2.投标函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