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自治县 * 年 (略) 等 * 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镇 (略) 人民政府 以\\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 (略) ,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镇 (略) 、镇宁自治 (略) 、镇 (略) 、镇 (略) 阳光砂石、镇宁自治 (略)
2.3 计划工期: * 天
2.4 招标范围:施 (略) 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镇宁自治县 * 年 (略) 等 * 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地灾施工 *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时 * 分 至 * 日 * 时 * 分 ( (略) 时间,下同), 在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 (略) 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 * -1号) (略) 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时 * 分 至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 登录\\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 地点为其他(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 (略) 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 * -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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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 (略) 人民政府内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 * -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汪健 | 联系人: | 周小兰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