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和《 (略)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规划确认事项办理指南(过渡期)》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清徐县上报的新(迁)建加油站申请规划确认事项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
拟建加油站名称:清徐县东方加油站;申报主体:清徐县东方加油中心;拟建加油站地址: (略) 清徐县东于镇乐普大街与国道307交叉口西北角。
对以上企业申请规划确认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反映。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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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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