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淳安县国家储备林一期(第二批)2024年度营造林项目(二)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33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 12月16 日17时00分止
2、意见递交方式:邮件/书面提交。
3、意见接收机构:东方 (略)
4、联系人:王芳芳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q.com
7、地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 (略) 一号二层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采购评审专家证明或职称或学历证书或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的书面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 (略) 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监 (略) 理。
3、实际招标时间以该项目招标公告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