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天祝藏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项目-正常公告 | |||||||||||||||||||||||||||||
公示编号: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9-3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0-30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2024-09-30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2024-10-30 | |||||||||||||||||||||||||||
供应方式: | 招挂牌出让 | (略) 划: | # | |||||||||||||||||||||||||||
公示内容: | ?????????????????????????????????? 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 天自然资告字(2024)第0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和有囤地、炒地等不良行为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出让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报名地点: (略) (略) 。 竞买申请人可于报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以竞买登记时间至拍卖(挂牌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2、个人竞买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竞买者须提交《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竞买保证金的承诺函。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并提交上述资料后,将审查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30日15时 摘牌会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5时 摘牌会地点: (略) (略) 第十一开标厅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缴纳方式: (略) 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 (略) (略) 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时。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在项目交易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的进行竞买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竞买人以短信形式发送开户银行和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竞买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的缴款子账号不同,竞买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的时,应当按照每个标的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竞买人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 中国银行竞买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 兰州银行竞买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 农业银行竞买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 (略) (略) 网进行查询,并在武威日报发布。 3、本次公开挂牌的保证金缴纳、竞买登记、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为同一法律主体。 4、本次出让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须按照《天祝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等3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0号)执行;能耗标准要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应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武威天祝金强工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武政函〔2023〕46号);噪声排放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Ⅲ类标准的限制要求执行;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建筑涉及防火规范》(#)要求;涉及的税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标准地”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和天祝金强工 (略) 管委会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天祝县关于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约定使用土地。5、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及宗地面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联系人:唐占芳0935-# 2、 (略) 联系人:徐经理138********9359 ? ? 天祝藏族自治县 (略) ??????? (略) 2024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