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长辛店镇张郭庄村
公示时间:2022-07-04至2022-07-08
受理时间:2022-07-04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2座锅炉房,1座位于6145地块(以下称北区),另1座位于6159地块(以下称南区)。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锅炉房主要为北区和南区居住及公建设施提供热力供暖工程,北区锅炉房总装机容量为6.0 MW,额定供回水温度80/60℃,设计热效率98%。南区总装机容量为3.6 MW 。额定供回水温度80/60℃,设计热效率98%。 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包括锅炉房及配套热力输送管道,锅炉主要采取低氮燃烧工艺及烟道内循环系统。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北区锅炉房:东经116度11分317秒,北纬39度51分324秒;南区锅炉房:东经116度11分340秒,北纬39度51分317秒。北区锅炉房周边环境:北区锅炉房位于北区西北角地下二层,地表垂直投影为绿地,锅炉房北边 (略) 居民楼最近水平距离约为 *** m;东侧隔车位、 (略) 住宅楼地下库房,南侧隔车位、 (略) 住宅楼地下库房,西侧为地块区西边界,北侧隔车位、 (略) 住宅楼地下库房。南区锅炉房周边环境:南区锅炉房 (略) 西北位置地下二层,地表垂直投影为室外活动用地,锅炉房西边 (略) 住宅楼最近距离约为 *** m。东侧为通道及车位,南铡隔车位为地库,西侧隔 (略) 住宅地下区域、北侧 (略) 住宅地下区域。项目设置锅炉房运行维护员工6人。锅炉房供暖季运行,全天运行时间24小时,实行三班制度,全年运行约140天。无员工住宿情况,不设食堂。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7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首开 (略)
联系人:吴云超
联系电话: ***
(略) 门:北京市丰台 (略)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丰 (略) (略)
传真电话: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