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金银川金正国有资产 (略) 租赁所属 (略) 二号工业园区原新疆 (略) 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四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延期至2023年8月2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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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8-31 | |||||||||||||||||||||||||||||||||||||||||||||||||
评估机构 | 阿克苏德 (略) | |||||||||||||||||||||||||||||||||||||||||||||||||
出租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金银川金正国有资产 (略) 联系人:董卫民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新疆金银川金正国有 (略)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一团财政局 |
特别 | 一、租赁标的物为原新疆 (略) 固定资产,新疆金银川金正国有资产 (略) 通过法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进行变更,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 二、租赁标的包含原新疆 (略) 厂区的大门右侧厂房、库房、门卫室、食堂、宿舍楼及右侧厂区内所有生产和生活设施设备的交给承租方租赁经营;公司大门左侧办公楼及办公楼前空置场地不属于此次租赁资产范围。 三、租赁标的原新疆 (略) 处于停产状态。 四、原新疆 (略) 成立于2010年7月,公司拟生产精制棉与纤维素,一期精制棉生产线已建成,2011年底到2012年1月生产一个月后暂停生产,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生产两年后因效益、环保原因再次停产。二期纤维素生产线因效益、资金问题未继续建设。公司产品精制棉的生产属于高污染行业,公司成立时因环保要求不高,精制棉尚可生产,但是精制棉生产效益较差,公司利润预计由纤维素生产。2015年因环保、资金的原因一期停产,二期为建设,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五、本次评估范围为原新疆 (略) (略) 二号工业园区总面积为96432.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建筑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拟出租固定资产的年租金,拟出租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建筑物、构筑物:包括A.房屋14项,包括:值班室,地磅房、机件仓库、服务用房、仓库、修理车间、宿舍食堂、办公楼、宿含楼、生产车间、变压器房,西南警卫室、厕所等。B.构筑物11项,包括:南大门、货场地坪、主干道地坪、污水处理工程、蒸煮、漂白池、消防工程、室外水池,辅助工程,深进、栏杆围墙等。 (二)机器设备:A.设备35项,包括:叉车、实验仪器、散热器、蒸球、烘干设备、推进器、打包机、开棉机、风机、予浸机、压棉机、PVC管道、業汽管道、吸鼓、泵、减速机、高浓除渣器、地磅、流量计表、碱罐、回碱机、配残机、饰杂机、电子衡、电机、高低压配电、变压器、修理材料等。B.车辆2辆。C.电子设备1套、办公家具1套。 (三)土地使用权:证号:农一师国用(2011) 第*号,土地使用权人:新疆 (略) ,坐落:阿拉尔2号工业园,用途:工业用地,使 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 2061 年9月17日,面积96432.29平方米。 六、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216.22万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10年(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至,每年以5%递增率增收租金。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2-22 09:00:00 至 2023-03-0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8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2-22 09:00:00-2023-03-07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