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05
汪清县鸡冠乡吉兴村东沟治理工程 |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吉兴村 | 519 | ||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 柳林 | ||
144.10 | 2.43 | ||
2024-12-30 | |||
新建 | |||
汪清县鸡冠乡吉兴村东沟治理工程拟建排洪沟346m。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材料时,应集中堆放、覆盖苫布,定时洒水措施后通过尽量降低堆放过程中的起尘量排放至大气中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分散施工场区分布,生活污水主要消耗于蒸发与下渗,措施后通过采取设置沉淀池处理,沉淀半天后排放;排放至其他渠道 | |||
有环保措施: 在噪声较大设备附近的施工人员应加强卫生防护措施,包括减少工时和采取个人防护,防止噪声对人体的损害,同时设备周围应设置噪声防护围栏或隔音板等掩蔽物。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止鸣笛。 | |||
有环保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场地应少占农田,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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