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 - 2023年3月1日(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海利 (略) 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硫扩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硫磷化工产业基地 |
建设单位: | 海利 (略) |
拟受理日期: | 2023-2-16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 | 海利 (略) 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硫扩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解压密码:123).zip海利 (略) 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硫扩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解压密码:123).zip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