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新平县县城规划区、戛洒镇、扬武镇、漠沙镇、水塘镇集镇规划区国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及新平县戛洒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公告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新平县土地管理工作需求,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开展了新平县县城规划区、戛洒镇、扬武镇、漠沙镇、水塘镇集镇规划区国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及新平县戛洒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工作。成果于2023年2月1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
经县政府批准给予公布实施,现将新平县县城规划区、戛洒镇、扬武镇、漠沙镇、水塘镇集镇规划区国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及新平县戛洒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18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1.新平县县城规划区、戛洒镇、扬武镇、漠沙镇、水塘镇集镇规划区国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
算成果
2.新平县戛洒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9日
0329附件1新平县县城规划区、戛洒镇、扬武镇、漠沙镇、水塘镇集镇规划区国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pdf
0329附件2新平县戛洒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