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科室, (略) :
为规范工程签证、变更等程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定《菜园镇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菜园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附件:1、《菜园镇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2、《菜园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
菜园镇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工程签证及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菜园镇 (略) (略) (略) 有工程项目。
三、定义及内容
工程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 (略) 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 (略) 办理的签证(不包括设计变更的内容)。主要分为现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两种。
(一)现场经济签证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二)工期签证
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程延期。
四、签证原则
(一)准确计算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二)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 (略) 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三) (略) 理原则。双方及时确认签证单工程量,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四)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 (略) 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五)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六)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方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七)授权适度原则。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我单位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越权无效。
(八)先联系单后施工原则。必须先出工程变更联系单后施工,严格控制先施工后补联系单的情况。凡涉及设计单位有关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或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
五、变更联系单分级
工程变更联系审批单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工程变更等级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一)重大变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变更:
1.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超过工程概算的变更;
2.镇级工程单次工程变更增减绝对额超过10万元以上,村(社区)级工程超过5万元以上;
3.工程累计变更增减绝对额超过合同价20%且在10万元以上的,或镇级工程累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上,村(社区)级工程累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
(二)较大变更。在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未超过工程概算的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变更:
1.镇级项目单次工程变更增减绝对额超过合同价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村(社区)级项目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
2.工程累计变更增减绝对额超过合同价总额超过15%(含)但不超过20%且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镇级项目累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内,村(社区)级项目累计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内。
(三)一般变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清单出现错项、计算错误的情况 (略) 理。
六、工程变更分级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实行分级管理办法。凡涉及工程变更的,按以下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一)重大变更。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后,经监理单位同意核准并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镇级项目分管领导分级审查,由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递交镇党委会议决议,最终经镇长审批。村(社区)级工程按“五议决策法”程序决策,报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导小组批准,并向镇纪委备案,最终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镇人大将对上述变更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监督。
(二)较大变更。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后,经监理单位同意核准并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镇级项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镇长审批后,报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村(社区)级工程按“五议决策法”程序决策,报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三)一般变更。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后,经监理单位同意核准再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镇(社区)级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村级项目由村 (略) 社长审核,报联系村分管领导审批。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2:
菜园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菜园镇 (略) (略) (略) 有工程项目。
三、定义及内容
(略) 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质保金约定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 (略) 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五、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六、缺陷责任期责任判定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
七、质保金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保证金。建设单位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