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略) 北、 (略) 东)地块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R*( (略) 北、 (略) 东)地块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总承包单位为:南通中房 (略) ,招标人为 (略) 、南通中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崇 (略) 北、 (略) 东
2.1.2建设规模:新建地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约4400平方米。
2.1.3建设规模: 约*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智能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包括楼宇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机房系统、 (略) 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 月14 日 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南通中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略) |
地址 | (略) 崇川区 | 地址 | (略) (略) 58号产 (略) 9号楼24楼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杜赟 |
电话 | 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com |
2024 年 9 月 3 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15 ;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 ,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等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均不重新确定。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 (略) 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特别提醒: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材料。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保函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凭证的扫描件; |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 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 (略) 场监管 (略)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供材料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 8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略) 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