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建函〔 * 〕2号
宿州 (略) 关于砀山 (略) ( (略) )砀山县利民河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砀山 (略) ( (略) ):
报来《砀山 (略) ( (略) )砀山县利民河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宿州市砀山县 (略) 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砀山 (略) ( (略) )拟投资 * 万元实施砀山县利民河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对砀山县官庄坝镇、赵屯镇、砀城镇、玄庙镇、朱楼镇、薛楼板材加工园区 (略) 综合治理,总治理长度为53.5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彭楼沟、利民一支河、利民二支河、段洪沟、引黄沟、顺堤河等 (略) 治理,在扩大现有河道的排涝防洪能力的基础上,利用引黄沟-顺堤河-段洪沟-利民三支河的输水线路引黄河 (略) ,增加河道排水、引水、蓄水、供水能力,实现将利民河上游多条 (略) ,承接黄河故道水源,抬升河道水位,激活生态流量,提升区域水环境,改善流域水生态。项目已由砀山县 (略) 以砀发改投资﹝ * ﹞39号文件予以备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 (略) 建设。
二、建设单位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水土保持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降低船舶往返频率,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须对 (略) 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2、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噪声防治、生态保护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水质监控管理。做好施工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水质不降级。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5、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 (略) 。
六、宿州市砀山县 (略) 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 (略) 。
宿州 (略)
* 年1月14日
抄:宿州市砀山县 (略) ,宿州 (略)
宿州 (略) 办公室 * 2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