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整体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略) (略) (略) 整体迁建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地点: (略) 于都县贡江镇环城北路2号;
(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12257.1m2,总改建面积为44163m2。主要建设中医特色治疗中心、住院楼、门诊楼,建立中医制剂室等。项目建成后总床位数约800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于都县贡江镇环城北路2号
联系人:李德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赣州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