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及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2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及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双河镇天明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 (略)
五、项目概况:
占地32888.5m2,新建标准化密闭厂房、办公生活楼,利用国能 (略) 生产期间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灰石等建设年产 60 万吨高性能系列复合掺合材料生产线,并建设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58.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农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漏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暂存至一定数量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堆放场堆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应经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厂区四周布设永久性排水沟,在厂区东南侧布设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不外排。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生活废水经新建的化粪池收集后,采用密封车辆运输进入双河镇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煤灰罐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各1台,对各仓筒呼吸孔产生粉尘进行处理。项目炉渣库建设为密闭厂房,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进出口设置PVC挂帘并设置喷雾装置,减少炉渣卸料、堆场粉尘。项目产生的石灰石卸料粉尘应通过在卸料处设置移动雾炮机对卸料粉尘进行喷雾降尘处理。项目产生的炉渣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通过在烘干机出料口布设出料斗,烘干后的物料传输至皮带机,设置出风口,设置抽风管将废气吸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后方设置旁通,在神华天明电厂供暖时,打开闸门1,关闭闸门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神华天明电厂停产期间,关闭闸门1,打开闸门2,废气走另一通道,经脱硫装置脱硫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磨粉、选粉粉尘应通过在分选机出料口设置抽风管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厂区道路路面采用水泥砼硬化;运输车辆的物料进行遮盖封闭,严禁超高、超载;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车辆进出厂对车辆进行冲洗。上述废气,炉渣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相关排放标准;磨粉、选粉粉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废油抹布等危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清扫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燃料炉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沥干控水后,与炉渣混合后作为原料进行利用;脱硫石膏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投入到炉渣库中。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空压机房等重点区域采用地坪一般地面硬化并铺装2mm厚的环氧树脂/HDPE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 -7cm/s。一般防渗区域地坪一般地面硬化并铺装1.5mm厚的环氧树脂/HDPE 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 K≤10 -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30-03-*]FGQB-0053号)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 (略) 双河镇天明村, (略) 双河自然资源所出具的证明表明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 (略) 双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选址意见函(双府函〔2022〕32 号),表明项目的建设符合双河镇规划,同意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用地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及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双河镇天明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 (略)
五、项目概况:
占地32888.5m2,新建标准化密闭厂房、办公生活楼,利用国能 (略) 生产期间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灰石等建设年产 60 万吨高性能系列复合掺合材料生产线,并建设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58.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农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漏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暂存至一定数量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堆放场堆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应经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厂区四周布设永久性排水沟,在厂区东南侧布设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不外排。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生活废水经新建的化粪池收集后,采用密封车辆运输进入双河镇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煤灰罐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各1台,对各仓筒呼吸孔产生粉尘进行处理。项目炉渣库建设为密闭厂房,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进出口设置PVC挂帘并设置喷雾装置,减少炉渣卸料、堆场粉尘。项目产生的石灰石卸料粉尘应通过在卸料处设置移动雾炮机对卸料粉尘进行喷雾降尘处理。项目产生的炉渣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通过在烘干机出料口布设出料斗,烘干后的物料传输至皮带机,设置出风口,设置抽风管将废气吸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后方设置旁通,在神华天明电厂供暖时,打开闸门1,关闭闸门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神华天明电厂停产期间,关闭闸门1,打开闸门2,废气走另一通道,经脱硫装置脱硫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磨粉、选粉粉尘应通过在分选机出料口设置抽风管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厂区道路路面采用水泥砼硬化;运输车辆的物料进行遮盖封闭,严禁超高、超载;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车辆进出厂对车辆进行冲洗。上述废气,炉渣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相关排放标准;磨粉、选粉粉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废油抹布等危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清扫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燃料炉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沥干控水后,与炉渣混合后作为原料进行利用;脱硫石膏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投入到炉渣库中。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空压机房等重点区域采用地坪一般地面硬化并铺装2mm厚的环氧树脂/HDPE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 -7cm/s。一般防渗区域地坪一般地面硬化并铺装1.5mm厚的环氧树脂/HDPE 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 K≤10 -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30-03-*]FGQB-0053号)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 (略) 双河镇天明村, (略) 双河自然资源所出具的证明表明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 (略) 双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选址意见函(双府函〔2022〕32 号),表明项目的建设符合双河镇规划,同意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用地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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