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日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项目名称:某单位日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QZSTJ-F3007
- 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日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 谈判文件 | *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开支费用均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3.最高限价:*;
4.本项目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 (略) 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客运)。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二)申领地点: (略) (略) 。
(三)申领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申领现场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22-*,*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3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略) (略) (ccgp-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女士张女士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 * *
地址: (略)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薛女士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