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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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阿旺镇 (略) 生产用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4〕26号 | 2024年11月29日 |
2 | 云南护 (略) 钣金工艺制品及塑胶管材管件制造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4〕28号 | 2024年11月29日 |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