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姜 (略) 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函(山东)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建设质检中心、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污水处理站等,建设各类农用化学品制剂生产线59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拟建成生产车间,在此基础上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生产,不进行主体建筑的施工建设。本项目拟于2024年10月动工,2025年2月建成投产,施工期4个月。 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弃土方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大气环境 施工时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安排专人监督、指导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大风和污染天气时施工建设。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以防治扬尘污染。对厂内易导致扬尘的物料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使用清洁环保的车辆,杜绝车辆高功率运行,减少尾气排放。 施工期间,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后,会有效降低扬尘和废气的产生,从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局部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依托化粪池 (略) (略) 。施工时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 (略) (略) 。 本项目施工时废水均 (略) (略) ,不直接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振动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四)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运过程中车辆应遮盖,严禁沿途散落。 (二)营运期 废气:液体类车间投料、抽空、出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危废间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湿法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体类车间投料、抽空、出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湿法喷淋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部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和预期雨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隔油+混凝沉淀+芬顿氧化+UASB+MBR) (略) (略) 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 固废:沾有原料药、化学品废包装、过滤杂质、清扫药渣、实验废液、沾有农药、化学品的废耗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