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黄陶 (略) (略) 副产蒸汽梯级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黄陶 (略) (略)
3.建设地点: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内蒙古黄陶 (略) (略) *醇界区内。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套1200KW蒸汽压差发电机组、年蒸汽余热发电*KWh。
5.建设工期:6个月
6.投资规模:*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7.占地面积:占地面积20㎡(本项目无新增用地)。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此次项目 (略) 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反馈公司联系人及公示起止日期:
建设单位:内蒙古黄陶 (略) (略)
联系人:吉海宗 联系电话:*
(略) :内蒙古 (略)
联系人:白瑞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1日
内蒙古黄陶 (略) (略)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