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理3万吨废轮胎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不予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 *** ( (略) 市凯开大道北侧 (略) “市民之家” * 楼C * 号 (略) 窗口)
传 ???真: *** (黔东南 (略) )
通讯地址: (略) 市凯开大道北侧 (略) “市民之家” * 楼
邮 ???编: ***
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年处理3万吨废轮胎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 (略) 省黔东南州 (略) 高屯 (略) (黎 (略) 内) | (略) (略) | (略) (略) | 项目不新增用地,完全利用 (略) 生活办公,利用空 (略) 房及仓库等,包括新建6条先进的卧式旋转裂解釜橡胶分解生产线,建设生产装置(含燃烧室、冷凝系统、 (略) 理系统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等设备,项目年产能设计为3万吨/年。 | 未充分 (略) 市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未充分分析项目选址与《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的符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