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白马关镇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净化、亮化、美化镇域环境,确保全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长期效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白马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清运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镇容镇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交通秩序井然、文明素质提升、投资环境优化为目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中,对全镇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的综合整治,同时常抓不懈,常态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实现辖区人居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常态化”,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镇综合执法办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负责对接上级部门,统筹环境整治问题整改销号和相关政策、资金的争取。
各村(社区)负责发动辖区群众、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将辖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转运至镇垃圾压缩站,确保辖区道路沿线、河道沟塘、 (略) 落、田边地角、农村五乱、公厕等区域干净有序,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辖区内道路安全标示牌、乘车站点、电杆、墙面等所有立面牛皮癣、小广告的清除和卫生清洗。
2.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池/亭/房垃圾清运,保证垃圾池/亭/房内无积存垃圾,保持垃圾池/亭/房外观整洁、干净。垃圾原则上转运至辖区内压缩站进行处理,若出现压缩站设备损坏等客观原因,应按要求转运至罗江区垃圾压缩站进行处理,确保辖区垃圾清运及时。
3.负责辖区内路段清扫,保证路面街道无长时间堆积的垃圾,堆积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交通干道堆放的建筑垃圾清运,堆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负责辖区公共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和保洁。
5.负责沿街商铺“门前五包”的管理。
6.负责辖区内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辖区内重要节会、活动等指定区域内的突击保洁。
7.负责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三、资金来源
各村(社区)自行安排公共运行经费(镇政府不再从各村公共运行经费中扣减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费)、辖区“一元钱”运行机制经费、上级下拨的其他资金作为工作经费。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全域无垃圾总体要求,以《 (略) 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方案(2023版)》内细则要求执行。
五、检查考评分以及奖惩办法
检查考评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总分100分,每月测评,每月通报,年终奖罚。
(一)日常检查评分标准
参照《 (略) 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方案(2023版)》标准执行。
(二)日常检查扣款标准
1.每月检查发现问题的扣1分/个,问题突出的按照严重情况处罚50元或100元/个,每村每月检查不少于3个点位;
2.上级发出整改后各村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不及时、不彻底处罚200元/次,并扣2分;
3.被居民举报且情况属实处罚200元/次,并扣2分;
4.被上级主管部门督察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以影像、资料为准),区级处罚200元/次,并扣2分,市级500元/次,并扣5分,省级及以上扣1000元/次,并扣10分,并根据产生负面影响的程度以及上级对镇政府的考评情况加倍处罚。
(三)考评办法及奖惩
1.白马关镇全域无垃圾整治工作实行单项考评,镇政府设立年终专项测评奖励金。年终按照考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名,并给予相应奖金。
2.年终以各村(社区)每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核结果。
3.年终考评的结果单独纳入各村(社区)综合考评总分计算。
4.若惩罚金额超出奖励金额,则从各村相关工作经费中扣除。
六、实施与监督
1.每月的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白马关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纪委、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
2.扣分考评按标准执行,出现考核争议时考评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
(略) 罗江区白马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