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7月3日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拓市】石化盈科中国石化法治合规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电子证据服务组件提升建设服务所需电子证据服务组件提升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7522-B1 2.项目内容:【拓市】石化盈科中国石化法治合规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电子证据服务组件提升建设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软件开发 | 1.00 | 项 | 包1-电子证据服务组件提升建设服务 | |||||
4.交货期和地点:依据合同、北京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无违法、违纪承诺书”) 2.具有所需服务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三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包和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禁止外包、分包承诺书”) 6.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人职责均为重要商务/技术条款(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投标人职责承诺书”) 7.注:以上条款中,除特殊说明外,“近三年”指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6月28日 8:00至2024年7月5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 (略) 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 (略) (在中国石化物 (略) http://**或中国石化 (略) http://**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 (略) 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00。 15.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1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7月22日 10:00前与常梦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马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项目工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此为准):详见技术规格书,以合同签订时间T开始,具体实施工期进度要求如下: (1)T+1个月,完成电子证据追溯功能、证据包司法端解析识别码功能、存证报告加盖司法鉴定中心签章功能、电子证据应用运营监控功能的功能设计原型和详细设计方案; (2)T+2个月,完成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上线; (3)T+4个月,完成电子证据组件在石化智云上的版本升级; (4)T+8个月,完成上线试运行6个月; (5)验收按照大项目整体验收时间安排执行。 业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依照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排名,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以技术核心指标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由于本次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制,如果中标候选人经现场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说明的资格和能力不相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按同等方法,依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产生中标人候选人。(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此为准)。 19.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二)支付提示: 1.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投标报名后可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 (略) 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可以在系统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 (略) 下载。 3、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三)标书制作提示: 1. 招标公告中第5、6、7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 2.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 (略) 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 (略) 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定期登*查阅是否有变更事宜,尤其是投标截止时间前1-3天。 (四)标书递交提示: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 本招标项目仅要求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3. 应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被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投标事宜。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五)相关顾问联系方式: 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 (略) 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六)招标中心咨询热线:022-*(张经理)。 20.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常梦然 | ||||||||
电 话: | 022-*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马征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 (略) 2024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