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竹笮镇小坑村边坡防护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永生 (略)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22: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赣州 (略) 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赣州 (略) 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 ||
预算金额 | ¥1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永生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x |
项目概况
宁都县竹笮镇小坑村边坡防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5
项目名称:宁都县竹笮镇小坑村边坡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 (略)
方式: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2、保证金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万*仟元整(¥*.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 (略)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08 0001 048
(2)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项目完工后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帐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宁都县永生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都县支行
帐 号:**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财政(第三方)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付利息。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 (略) (略) 。
7、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永生 (略)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