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TXMGL[TP]#
二、项目名称: (略) 158号店面加固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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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 (略) (略) 罗星 (略) 85号建行商住楼1#楼04店面 | # | 合计响应报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略) 158号店面加固工程):
工程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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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略) 158号店面加固工程 | 本次项 (略) 158号店面加固工程,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工程的性能不得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 | 项 | 陈冲 | 闽#2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荔 |
评审专家: | 黄兴文 、 钟仰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收费费率标准:1.0%;计算后代理费总额*59.4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开票邮箱:*@*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 (略) 158号店面加固工程: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福建 (略) 未提供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华雄大厦2#7层701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榕、肖晗伟、张文杰
电话:0591-#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