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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中国联 (略) 和平机房与枞阳藕山机房新建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中国联 (略) 和平机房与枞阳藕山机房新建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
号:ZJZB-2024-*),采购人为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
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比选中,到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 2024 年 7
月 29 日 12 时 00 分)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第一次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
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略) 络建设需要,新建 2024 年中国联通安徽铜陵义安区和平机房与枞阳县开发
区藕山新开机房新建工程。
2、采购内容:2024 年中国联通安徽铜陵义安区和平机房与枞阳县开发区藕山新开机房新建工程,主
要为机房土建/徽派装饰装修/室内引电/防雷接地组/室内双层走线架安装等项目施工。
1.1.1 采购预算:16 万元(不含增值税)。
1.1.2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工,开工后 45 天内完工(如遇不可抗力顺延)。
1.1.3 施工地点: (略) 犁桥水镇景区与枞阳县开发区。
1.1.4 质量要求:合格。
1.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走线架、防雷器、交流配电箱*供)。
1.2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 1 家,份额 100%。
1.3 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的最高限价为 16 万元,应答人最终报价超
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
2.2 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 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
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 (略) 一般纳税人查询证明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
函,提供承诺函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 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应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应答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2.5 人员要求:
应答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1
同时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
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施工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注:应答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须提
供应答人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非第三方代缴)材料扫描件,(若提供
全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月份清晰标注,无社保证明则认定为无此人员)。
以上人员不得复用。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
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2.8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
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
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9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
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
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登录中
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点击“电子招标投标”-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
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
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
载比选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
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
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付款完成后请及时填写标书
费的开票类型及开票信息,否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应答人无法下载比
选文件,视为应答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应答。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应答人所下载比选文件
为.megp 格式,需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联通智
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应答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打开.megp 格式比选文件及进行应
答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遇系统
操作问题, (略) 站技术支持电话:010-*、010-* 转 3-8-2 或平台在线客服。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须递交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5.2.1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上传
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2.2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 (略) 淮河大道 1133 号联通大厦七楼财务部。
本项目价格开启、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只需提供纸质部分的除外)。如因“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
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价格开启、评审,则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3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安徽联通 (略) 纪检组
电
邮
话:0562-*
箱:*@*hinaunicom.cn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乔渊邦
异议受理电话:*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应答人将质疑函原件(加盖应答人公章)送至: (略) 高 (略) 601 号合肥科
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515 室。
邮件方式:应答人应将对比选文件或公告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 WORD 文档的形式发
送至:*@*39.com。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淮河大道 1133 号联通大厦
联 系 人:胡经理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 (略) 601 号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515 室
联系人:乔渊邦
手机:*
联系人:倪升华
手机:*
联系人:陈宇凡
手机:*
电子邮件:*@*39.com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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