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工程建 (略) 场秩序,我局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现将第四批案例通报如下:
厦门力鼎光电增资扩产消费类光学镜头以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中,福建省博鸿 (略) 将其承包的施工内容违法分包给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的个人进行实际施工。我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以及《 (略) 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厦建法〔2023〕1号)》有关规定,于2024年9月6日对当事人福建省博鸿 (略) 及该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请各单位引以为戒,对照案例举一反三自查,避免出现类似情形。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工程领域招投标阶段、标后阶段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
(略) 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