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街道街上 |
建设单位 | 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众益生态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门诊大楼1栋3F,占地面积369.2m2,行政大楼1栋2F,占地面积276.7m2,住院部1栋4F,占地面积424.4m2,食堂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消防、污水收集处理、固废收集等设施。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 (略) 共设置床位 60 张。不设置传染病科室;涉及的放射性部分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