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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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63,3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01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09月23日在 (略) (四川省)上发布了古蔺县观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补遗: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调整为: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工程的施工方;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 1 至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水利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 (略) 罚的,在 3 年(限定 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 (略) 罚的; (16)近 3 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 3 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 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3、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古蔺县振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载工程 (略) 2024年10月10日 |
递交时间 |